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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1年中高职衔接“3+2”分段制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关于下达2021年度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湘教发〔2021〕33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2021年,适度扩大中职专科贯通培养规模。现将2021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计划类型。本次下达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含五年一贯制计划和中高职衔接“3+2”分段计划两类,不含公费师范生定向计划。五年制高职计划不作为学校的计划基数,每年将根据各校办学实际进行调整。

2.计划管理。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以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为计划管理的主体。各学校必须严格按下达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各学校要合理确定五年制高职办学规模,五年制在校生数据纳入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监测,学生转入高职阶段时需占本校当年三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3.招生录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7号)要求,从2020年起,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一律通过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开发布,其录取工作纳入市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优先安排录取批次,严格规范录取程序。

4.培养模式。五年一贯制培养是五年均在高职(高专)院校举办;中高职衔接“3+2”分段培养是前三年中职教育阶段在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在高职(高专)院校进行。

5.教学管理。五年制高职培养整体教学方案、教学质量控制、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等由高职(高专)院校统一组织和管理。各单位要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办学秩序,确保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除经我厅批准的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外,不得以联合办学的名义举办分校和校外办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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